第四十二章:一根鸡毛_诡食秘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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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:一根鸡毛

  在王觉明的回忆里,他从乱坟岗里醒来的时候,周围一片寂静。

  下雪了,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。

  起身,他并不觉得有多冷。

  摸了一下脖子,上面没有伤口。再往身上看去,那些之前拷打出来的伤口,也已经全部复原了。

  脑子里一片混沌,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,王觉明已经完全不记得了。

  一路向前,踉跄着他终于回到了家里。

  家人见他又活过来了,又惊又喜欢,怕被人发现,便悄悄将他藏了起来。

  后来,革命爆发了,封建王朝被推翻了,王觉明这才重新出现了。

  许久不见,两人说了好一会儿话。

  王觉明虽然还是不清楚自己的死而复生,到底是不是跟雄鸡有关系,不过到底还是为那只小鸡感叹了一下。

  若是那雄鸡真救了自己一命,倒真的有情有义,比人都强。

  老族长见王觉明还活着,心想那雄鸡死前的心愿已经了了,便起身说要走。

  离开的时候,王觉明突然想起了什么,忙说道:“老族长,你先等一下。”

  说着,他就转身进了屋子。

  不一会儿,他就出来之后,将一样东西递给老族长。

  老族长拿到手里一看,那是一支钢笔,笔头上是一根粗大的鸡毛。

  “我离开的时候,那小鸡啄下自己尾巴上最长的那根鸡毛送给我。现在它既然已经不在了,麻烦你替我还给它吧。”

  老族长点点头说好,随后便告辞离开了。

  回到山村里,老族长把鸡毛钢笔放在了埋雄鸡的那个土坑旁边。

  就在这时,他突然听到山林周围传来一阵公鸡的打鸣声。

  声音很尖利,划破长空。

  一阵风吹过来,吹起了满山的落叶。

  回家之后,他发现家里的母鸡,又孵出了一窝小鸡崽子。

  没过多久,那窝小鸡崽子就长大了,其中一只长得特别大,特别雄壮。它的外形,跟死去的那只头鸡,几乎是一模一样。

  走起路来,昂首阔别,鸡冠挺立。

  后进来更神奇的是,这只雄鸡,也跟之前那只小鸡一样,整天带着一群小鸡,在山林里到处晃荡,喝山泉水吃小虫小草什么的。

  山里的一切,又恢复了平静。

  这只雄鸡,在七八年后,也渐渐衰老离世了。

  在它刚死后的几天里,村里又孵出一窝小鸡,其中里面的一只长大变成为雄鸡的模样。再过了七八年,又会用新出生的小鸡,来继承雄鸡的事业。

  老族长过世后,他的儿子当上了族长,村里的老人也都陆续不在了,但这样的传承,一直持续了上百年。

  听完怪人的讲诉,老余点了点头。

  果然,这飞禽走兽什么的,确实比有的人更感情。

  族长在说之前那些事儿的时候,他肩膀上的那只雄鸡,听得昂首挺立,听得非常认真。

  这事儿,虽然听得老余很是感慨,可他还是不明白,这怪人把他引到这里来,目的到底是什么。

  正要问什么,只见那怪人伸手,拍了拍雄鸡身子。那雄鸡又咯咯叫了几声,呼啦一下扇开翅膀飞走了。

  一片硕大的羽毛落下来,老余伸手接住了它,一看那是雄鸡尾巴上的最长的那一根毛。

  这片羽毛呈黑褐色,毛杆透明粗大。

  老余抬头,想问些什么,却突然发现那怪人和雄鸡都已经不见了踪影。

  沿着那条小溪一路往前,溪水在奔腾。

  周围的竹屋依旧,老余却再没看到一个村民了。

  老余手里紧握着那只鸡毛,他下了山来到了路上。

  雨还是很大,打在身上是冰冰凉凉的。

  老余将那根鸡毛紧紧护在怀里,似乎那是一件稀世珍宝。

  回到山下,旅店老板见老余神色有些不对,问他刚才去了哪里。

  老余什么都没说,匆匆收拾好了东西,跟老板结算了自己的费用,出门刚好碰到去青山县城的中巴车。

  伸手拦了下来,老余直接就跳了上去。

  一路颠簸,老余总算是回到了家里。

  因为淋了大雨,后面的几天,老余生病了,一直高烧不退。

  这天,老余吃了点儿药躺在床上看电视,就在这时,一条新闻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
  这条新闻,是跟东山县煤矿事故有关系的。

  大概的意思是,分管煤矿资源的县长,在审批煤矿建设的时候,收受了贿赂,在不符合生产规定的审批报告上签了字。

  因此,县长负有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
  同时,专项调查组,还查出了他的一些复杂的男女关系,权色交易什么的。

  其中一个女人,居然是煤矿出事儿那天,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报道的三十来岁的女记者。

  她,是这位县长长期包养的情(和谐)妇之一。

  而这女记者,当时也在煤矿的审批过程中,起了非常决定性的作用,获利不少。

  看到这里,老余想到那天女记者不顾个人安危,报道煤矿救险情况的过程。再看这则新闻,她的那副嘴里确实是太过虚伪了。

  这世道确实是人心不古啊。

  关上电视,老余就睡了。

  梦里,他一会儿看到满身是血的王觉明、一会儿又看到怪人举着菜刀看向那女记者的脖子。

  总之,梦里乱糟糟的,感觉比醒着的时候还要累。

  又在床上躺了一两天,老余烧退了,便重新开始做起了他的老本行。

  那根褐黑色的鸡毛,他一直放在口袋里。

  也不知道是不是那根鸡毛的庇佑,他老余的杀鸡的生意越来越好了。

  后来,老余又借着东风,开起了养鸡场。

  他在市郊里找了一大块地,规模弄得很大。

  老余养鸡场里出来的公鸡,肉质弹牙,用来红烧板栗青笋什么的,味道非常美。母鸡炖汤,面上的那层黄油,一眼就能看出,是正宗的走地母鸡。

  因此,青神县城里,各个农贸市场的杀鸡小贩,都从老余那儿进生鸡。

  不仅如此,那些饭店酒店什么的,也开始大量从老余这里订购。

  时间长了,老余养鸡场的名声,甚至还传到了周围几个县城,这老余的赚的钱,止不住的往上升。

  那根从东山带回来的黑褐色鸡毛,被老余细心的保留起来了。

  他笃信,自己运道里所有一切的变化,都是这跟鸡毛带来的。

  生意好了,老余把家里人都从乡下接了过来,还在那鸡场旁边建了个气派的小楼,花了不少钱。

  原以为一切都会风平浪静,没想到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儿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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